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负责组织批准《》-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
建筑地面设计规范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,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负责。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。以下是中国建筑网小编整理相关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相关内容:
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基本概况:
按照国家计委计综〔1987〕2390号文的要求,由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,早已有关部门会审。现批准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-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自一九九五年二月一日起实行。原国家标准《工业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TJ37-79同时废止
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的底层地面和楼层地面以及檐口、明沟、踏步、台阶和坡道等的设计。
建筑地面设计中,应按照工程特点和使用条件充分借助地方材料及再生资源,注意因地制宜,区别对待。
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基本信息:
书名建筑地面设计规范
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主编
ISBN10位[]13位[91]
定价¥16.00元
出版社中国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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